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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注册送存1:娱乐注册送存1农职院“我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 行)

发布日期:2022-09-21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及已毕业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倡导创新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营造敢为人先、敢于冒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娱乐注册送存1建立了“我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规范基地的管理,保证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地是在娱乐注册送存1的领导下,由娱乐注册送存1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管理。基地是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平台和指导的服务性机构。

第三条 基地是学生的校内创业孵化培育基地,具有孵化器功能,为在校学生和学生毕业后两年之内提供创业服务。准许进入基地分为见习创业公司和独立法人公司。见习创业公司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校园内登记注册、运行的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基地由娱乐注册送存1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设立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以下简称孵化中心),中心由娱乐注册送存1领导、科研规划与一产园区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实验中心、学生处、团委、计财处、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分院等领导和入驻项目代表组成,孵化中心下设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成员由相关创业指导老师、就业创业协会干部、基地项目代表组成,由孵化中心直接指导开展工作,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项目化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基地项目指导工作由创业导师团负责,创业导师团由不同专业的优秀教师及企业家组成。

第五条孵化中心职责

1.负责基地的对外宣传和联系;

2.研究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的困难;

3.审核基地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4.审批基地入驻项目的资格、条件和项目;

5.检查基地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

6.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学生企业的创业活动;

7.监督检查入驻项目安全生产(经营)的规范。

8.统筹规划基地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第六条 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编制基地的发展规划,制定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制度;

2.负责大学生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公司的宣传、推广等工作;

3.负责受理创业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工作;

4.负责对分院学生的创业公司选派指导教师,进行运行指导和协调管理;

5.负责基地和创业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6.跟踪学生企业的营销管理,办理模拟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等;核发相关大学生创业公司的校内注册执照;

7.负责对创业团队进行创业辅导的组织,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积极争取自治区、州、市有关单位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扶持措施,争取创业孵化、创业基金;

8.负责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审计和管理,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

9.负责受理接受顾客在创业团队经营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并进行指导纠正;

10.负责对大学生实施创业培训,包括心态、知识、经验、资金管理等方面内容,使其适应社会和市场要求;

11.负责入驻团队的考核和评比;

12.创业基地其他日常工作。

第七条 创业导师团工作职责

1.规划创业导师团的工作思路和内容;

2.通过值班、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接受创业学生的咨询;

3.依据各项目的业务开展情况,对具体项目经营范围、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业务指导;

4.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创业实际开展培训;

5.其他相关业务。

第三章 创业团队的入驻

第八条 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为娱乐注册送存1农业职业技术娱乐注册送存1全日制本科、中、高职在校学生和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4.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业团队入驻基地后,必须保证能正常开展工作;

6.创业团队应有娱乐注册送存1指导教师和行业指导教师各一名;各分院非专业项目无法指定指导教师,需要中心在全院范围内统一协调;

7.创业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并承担相应风险及责任,创业项目开展需经所在娱乐注册送存1同意,所在娱乐注册送存1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九条 入驻程序

1.团队提交《娱乐注册送存1农职院“我可”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创业承诺书、导师承诺书、公司章程、企业文化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和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管理服务中心先对提交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然后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复审;

3.评审入围的团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驻团队;

4.团队成员学习基地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创业团队与管理服务中心签署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6.团队正式入驻开展创业活动;

7.项目更换负责人需要重新申请,待考核认定后方可获得重新入住资格。

第十条 评审原则

1.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学习过相关创业课程,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

4.创业计划书内容全面,并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

5.创业项目和专业结合紧密的项目优先;

6.发起人拥有创办公司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公司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7.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第四章 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 基地管理

1.创业团队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2.创业团队的装修方案需经批准,方可施工;

3.创业团队的“门面”设计要规范化和个性化相结合,美观大方;

4.创业团队不得擅自对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5.创业团队在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需提前三天到管理服务中心报批;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报批。

第十二条 经营管理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协议;

3.各团队在基地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及时准确地向基地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管理服务中心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基地针对团队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

第十三条 安全管理

1.各创业团队必须严格遵守基地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打开大门,基地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离开基地时,锁门关窗、关闭电闸;

2.进入基地一律使用门禁系统,一人一卡,严禁一卡多人、杜绝套刷代刷等情况;基地实行持证机制,项目成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件,方可正常入驻办公;参观交流人员在前台登记办理参观证,佩戴后方可进入基地。人员进入基地前,须配合值班人员对人身和箱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非项目成员进入认真做好登记;相关项目负责人对外来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基地在公共区域内提供饮水机,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基地内做饭;

4.各创业团队进驻货品、商品、设备、家居等物品时需提前向管理服务中心报备,批准后方可进驻,禁止在基地存放贵重物品,在非工作时间各创业团队必须管理好各自物品;

5.各创业团队不得在基地区内通过任何形式发布有害国家安全、有损国家形象的言语,基地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有毒物质,麻醉药物;武器弹药、管制刀具,淫秽反动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各种妨害公共卫生、:野踩蜕缁嵴治稳定的物品;

6.严禁利用网络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违反宪法规定基本原则的;:野踩,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对违反者,将停止其网络的使用,对情节严重者,将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7.各创业团队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有义务立即向保卫处及管理服务中心报告;

8.由于创业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失窃、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卫生管理

1.各创业团队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各创业团队应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 基地为入驻项目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提供百兆宽带光纤等公共办公设施;

2.免收入驻项目场地租赁费和水、电、暖等基础设施费用;

3.提供办公桌椅、办公电脑;

4.提供会议室、洽谈培训等公共空间;

5.及时传达有关科技政策信息,并提供政策、管理、财务、市场、营销、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

6.组织企业工商管理、税务登记、政府财税扶持政策、法律、专利、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吸引投融资等企业开办及运营方面的知识培训;

7.帮助企业落实申请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8.配备创业导师,进行专门指导和个性化服务;

9.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创业讲座、论坛、交流沙龙等活动。

第十六条 入驻项目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与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的《进驻协议书》、《项目经营承诺书》、《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

2.遵守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

3.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4.严格遵守学:突氐钠渌泄毓娑。

第五章 创业基金管理

第十七条 娱乐注册送存1设立“娱乐注册送存1农业职业技术娱乐注册送存1大学生创业基金”,对大学生创业予以扶持。

第十八条 创业基金使用范围:

1.创业公司场地、环境的布置;

2.公用设备、设施的购买;

3.创业公司的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水电费、管理等费用;

4.进货、交通、运输、宣传等费用;

5.创业导师补贴及创业培训费用;

6.校外专家顾问团项目评审费及指导费;

7.创业基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等开支。

第十九条 基地将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在协助孵化项目申请各级科技创业基金和创业基金的基础上,拓宽外联渠道,引进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不断充实创业基金。

第六章 创业团队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创业团队的考核

1.基地对创业团队每月进行考核;

2.考核程序

(1)管理服务中心发出书面通知;

(2)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3.考核按照《娱乐注册送存1农业职业技术娱乐注册送存1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评估考核标准》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并有一定的加减分条件。

4.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进驻后,未按要求在基地内开展工作,三个月内,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创业团队一个月未能按时向管理服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8)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5.创业团队考核时需提交评估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人员花名册、承担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效用

1.评估合格的创业团队,根据给予相应的学分;

2.基地依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创业团队和创业新星,给予奖励;

3.对优秀创业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4.组织优秀团队到校外进行考察学习;

5.评估不合格的团队勒令退出基地。

第七章 创业团队的退出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期满退出

团队与基地合同期满,到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手续,方可退出。

第二十三条 自动申请退出

因创业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退出申请,经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第二十四条 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基地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管理服务中心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管理服务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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